《两晋秘史》第一五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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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三年二月,明帝设朝,君臣礼毕,诏故谯王司马丕、戴渊、周顗、甘卓、虞望、郭璞等,赠官有差,因王敦谋逆,丕等死于国难,故皆赠溢其官。

  时周札亦死国难,未蒙诏录,因是周札故吏上表,为札讼冤。尚书卞壶议曰:“札开门迎寇,不当赠谥。”王导上议曰:“往之事敦,奸逆未彰,自臣等有识以上皆所未悟,与札无异,既识其奸,札便以身许国,寻取枭夷。臣谓宜与周、戴同例。”郗鉴曰:“周、戴死节,周札迎寇,事异赏均,何以劝惩?如司徒议则谯王、周、戴,皆应受责,何赠谥之有?今三臣既褒,则札宜贬明矣!”导曰:“札与谯王、周、戴,虽有异同,皆人臣之节也。”鉴曰:“敦之谋逆,履霜日久,若以往年之举,义同桓、文,则先帝可为幽、厉耶?”诸臣虽各议不合,明帝卒用导议,诏札与周、戴同例有差。群臣请立太子司马衍为皇太子,明帝大悦,从之。

  五月,诏以陶侃都督荆、襄、雍、梁四州诸军事、荆州刺史,于是陶侃复领荆州,次日率众去镇。

  时荆州士女闻陶侃来镇,各各欢悦,以香花迎接。侃至荆州,恭勤终日,敛膝危坐,军府诸事,检摄无遗,未尝少停。

  常语人曰:“大禹圣人,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岂可逸游荒醉?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

  又尝造船,其木屑竹头,侃皆令人收拾而藏之,不许失落,人咸不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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