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集》栾城应诏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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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八首 儒者必慎其所习,习之不正,终身病之。《公羊》之书,好为异说而无统,多作新意以变惑天下之耳目,是以汉之诸儒治《公羊》者,比于他经,最为迂阔。至于何休,而其用意又甚于《公羊》,盖其势然也。《经》书:“公及戎盟于潜。”《公羊》犹未有说也,而休以为王者不治夷狄,录戎来者不拒,去者不追也。夫公之及戎盟于潜也,时有是事也。时有是事,而孔子不书可乎?故《春秋》之书,其体有二:有书以见褒贬者,有书以记当时之事,备史记之体,而其中非必有所褒贬予夺者。公之及戎盟于潜,是无褒贬予夺者也,而休欲必为之说,是以其说不得不妄也。且王者岂有不治夷狄者乎?王者不治夷狄,是欲苟安于无事者之说也。古之所以治夷狄之道,世之君子尝论之矣。有用武而征伐之者,高宗、文王之事是也;有修文而和亲之者,汉之文、景之事是也;有闭拒而不纳之者,光武之谢西域、绝匈奴之事是也。此三者皆所以与夷狄为治之大要也。今日来者必不可拒,则是光武之谢西域,以息中国之民者非乎?去者必不可追,则是高宗、文王凡所以征其不服而讨其不庭者皆非也。凡休之说,施之于中国强盛、夷狄暴横之时,则将养寇以遗子孙之忧;施之于中国新定休息自养之际,则为夷狄之所役,使以自劳敝而不得止。凡此二者,休之说无施而可也。盖愚闻之,圣人之于戎狄也,吾欲来之则来之,虽有欲去者,不可得而去也;吾欲去之则去之,虽有欲来者,亦不可得而来也。要以使吾中国不失于便,而置夷狄于不便之地,故其屈伸进退,莫不在我。而休欲其自来而自去也耶,此其尤不可者也。治休之学者曰《春秋》托始以治天下,当隐公之际,未暇远略,故先书晋灭夏阳,不书楚灭谷、邓。夫谷、邓之不书,是楚之未通而不告也。如使圣人未欲与夷狄交通,则虽有欲至,尚可得而至哉?愚故曰《春秋》之书“公及戎盟于潜”,是记事之体,而无休之说也。
天下之让三:有不若之让,有相援之让,有无故之让。让者,天下之大功大善也。然而至于无故之让,则圣人深疾而排之,以为此奸人之所以盗名于暗世者也。昔者公族穆子之让韩起,范宣子之让知伯,宣子、穆子中心诚有以愧于彼二人也,是不若之让也。舜之命禹也,让于皋陶,其命益也,让于朱虎、熊罴。夫皋陶之不能当禹之任,朱虎、熊罴之不能办益之事,亦已明矣。然犹让焉者,此所谓相援之让也。夫使天下之人皆能让其所不及,则贤材在位,而贤不肖不争;皆能让以相援,则君子以类升,而小人不能间。此二者天下之大善也。然而至于无故之让,则天下之大不善也。东汉之衰,丁鸿、邓彪、刘恺此三人者,皆当袭父爵而以让其弟,非是先君之命,非有嫡庶之别,而徒让焉,以自高于世俗。世之君子従而讥之。然此三人者之中,犹有优劣焉。刘、邓让而不反,以遂其非。丁鸿让而不终,听其友人鲍骏之言而卒就国,此鸿之所以优于刘、邓也。且夫闻天下之有让,而欲窃取其名以自高其身,以邀望天下之大利者,刘恺之心也。闻天下之让而窃慕之,而不知其不同,以陷于不义者,丁鸿之心也。推其心而定其罪,则恺在可戮,而鸿为可恕,此真伪之辨也,贤愚可以见矣。故范晔曰:“太伯、伯夷未始有其让也,故太伯称至德,伯夷称贤人,末世徇其名而昧其致,则诡激之行兴矣。”若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受非服,而己受其名,不已过乎?夫君子之立言,非以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以苟显其身,将以教天下之方动者。言行之所开塞可无慎乎?丁鸿之心主乎忠爱,何其终悟而従义也。异乎数子之徇名者也。嗟夫!世之邪僻之人,盗天下之大名,以冒天下之大利,自以为人莫吾察,而不知君子之论有以见之。故为国者不可以不贵君子之论也。
周衰,凡所以教民之具既废,而战攻侵伐之役交横于天下,民去其本而争事于末。当时之君子思救其弊,而求之太迫,导之无术。故樊迟请学为稼,又欲为圃,而孔子従而讥之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肃;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释之曰:礼义与信足以成德,又安用稼哉?嗟夫!仁人之言,其始常若迂阔而不可行,然要其终,其取利多而卒以无弊者,终莫能易其说。盖孔子之于卫,常欲正名,而子路笑之矣。冉子之于鲁,常欲彻,而鲁君非之矣。何则?卫之乱,若非正名之所能安;而鲁之饥,若非彻之所能救。然而欲天下无饥与乱,则非此二者莫之能济。故夫欲取其利而取之于远,则取利多而民不知;欲图其事而图之于深,则事有渐而后无弊。今夫樊迟欲为农圃以富民,而孔子答之以礼义信也。天下疑之,而愚以为不然。若观于《孟子》而求其所以辨许行之说,则夫农圃之事,乃有可以礼义致而可以信取之道。何者?许子欲使君臣并耕,饔?食而治,此岂非樊子所愿学者哉?而孟子答之以尧舜无所用心于耕稼。尧以不得舜为忧,舜以不得禹为忧。尧得舜,舜得禹,而礼义流行,忠信洋溢,则天下之民,将不劝之耕而自为耕,不督之圃而自为圃,而何致于身服农圃之劳,而忧农圃之忧哉?且夫欲劝天下之农而至于亲为之者,亦足以见其无术矣。古之圣人,其御天下也,礼行而民恭,则役使如意;义行而民服,则劳苦而不怨;信行而民用情,则上下相知而教化易行。三德既成,则民可使蹈白刃而无怨,而况农圃之功哉!故夫欲致其功而形之于远,则功可成;欲力其事而为之于近,则百弊起。今欲君子、小人而皆従事于农,则夫天下之民尚谁使治之哉?
三代之时,法令宽简,所以堤防禁固其民而尊严其君者,举皆无有。而其所都之地,又非有深山大河之固,然而历岁数百长久而安存者何耶?秦之法令可谓峻矣,而其所都,又关中天府之固,古之所谓百二者也。然而二世而亡者何耶?太史公曰:“权势法制所以为治也,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然而二者犹未足恃也。故曰形势虽强,犹不如德也。天下之形势,愚尝论之矣。读《易》至于《坎》,喟然而叹曰:嗟夫!圣人之所以教人者,盖详矣夫。《坎》之为言,犹曰险也。天之所以为险者,以其不可升,而地之所以为险者,以其有山川丘陵。天地之险,愚闻之矣,而人之险,愚未之闻也。或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此人之险,而高城深地之谓也。曰非也,高城深池,此无以异于地之险。而人之险,法制之谓也。天下之人,其初盖均是人也,而君至于为君之尊,而民至于为民之卑,君上日享其乐而臣下日安其劳,而不敢怨者,是法制之力也。然犹未也,可以御小害,而未可以御大害也。大盗起,则城池险阻不可以固而留,众叛亲离,则法制不可以执而守。是必有非形之形,非势之势,而后可也。故至《坎》之六四而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夫六四处刚柔相接之时,而乃用一樽、二簋、土盎、瓦缶相与拳曲俯仰于户牖之下,而终获无咎,此岂非圣人知天下之不可以强服,而为是优柔従容之德,以和其刚强难屈之心,而作其愧耻不忍之意故耶?嗟夫!秦人自负其强,欲以斩刖齐天下之民,而以山河为社稷之保障,不知英雄之士开而辟之,刑罚不能绳,险阻不能拒。故圣人必有以深结天下之心,使英雄之士有所不可解者,则《坎》之六四是也。
君子之为政,权其轻重,而审其小大,不以轻害重,不以小妨大。为天下之大善,而小有不合焉者,君子不顾也。立天下之大善,而以小有不合而止,则是天下无圣人,大善终不可得而建也。自周之亡,其父子君臣冠昏丧祭之礼,皆以沦废。至于汉兴,贤君名臣,比比而出,皆知礼之足以为治也,然皆拱手相视,而莫敢措。非以礼为不善也,以为不可复也,是亦自轻而已。故元、成之间,刘向上书,以为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于死伤,然有司请定法令,笔则笔,削则削,是敢于杀人而不敢于养人也。然而为是者,则亦有故。律令起于后世,而礼出于圣人。敢变后世之刑,而不敢变先王之礼,是亦畏圣人太过之弊也。《记》曰:礼之所生,生于义也。故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则亦何至于惮之而不敢邪?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昏礼,所以养人之亲,而尊其祖也;丧礼,所以养人之孝,而为之节也;祭礼,所以养人之终,而接之于无穷也;宾客之礼,所以养人之交,而慎其渎也;乡礼,所以养人之本,而教之以孝悌也。凡此数者,皆待礼而后可以生。今皆废而不立,是以天下之人,皇皇然无所折衷,求其所従而不得,则不能不出其私意,以自断其礼。私意既行,故天下之弊起。奢者,极其奢以伤其生;俭者,极其俭以不得其所欲。财用匮而饥寒作,饥寒作而盗贼起,盗贼起而民之所恃以为养者,皆失而不可得。虽日开仓廪发府库以赡百姓,民犹未可得而养也。故古之圣人,不用财,不施惠,立礼于天下,而匹夫匹妇,莫不自得于闾阎之中,而无所匮乏,此所谓知本者也。
善夫!诗人之为《诗》也。成王之时,天下已平,其君子优柔和易而无所怨怒,天下之民各乐其所。年谷时熟,父子兄弟相爱,而无暴戾不和之节,莫不相与作为酒醴,剥烹牛羊,以烹以祀,以相与宴乐而不厌。诗人欲歌其事,而以为未足以见其盛也,故又推而上之,至于朝廷之间,见其君臣相安而亲戚相爱。至于祭祀宗庙,既事而又与其诸父昆弟皆宴于寝旅,酬下至于无算爵,君臣释然而皆醉。故为作《既醉》之诗以歌之。而后之传《诗》者,又深思而极观之,以为一篇之中,而五福备焉。然愚观于《诗》、《书》,至《抑》与《酒诰》之篇,观其所以悲伤前世之失,及其所以深惩切戒于后者,莫不以饮酒无度、沈湎荒乱、号呶倨肆以败乱其德为首。故曰:“百祸之所由生,百福之所由消耗而不享者,莫急于酒。”周公之戒康叔曰:“酒之失,妇人是用。二者合并,故五福不降,而六极尽至。”愚请以小民之家而明之。今夫养生之人,深自覆护拥闭,无战斗危亡之患,然而常至于不寿者何耶?是酒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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