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第七卷 六朝、唐文-【获麟解】(韩愈)

本文共计19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1分钟。

麟之为灵,昭昭也。咏于《诗》,书于《春秋》,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

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

然麟之为物,不畜于家,不恒有于天下。其为形也不类,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则虽有麟,不可知其为麟也。角者,吾知其为牛;鬛者,吾知其为马;犬、豕、豺、狠、麋、鹿,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

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