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于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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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自有明二百年间,理学名儒,英贤辈出,程、朱道统,直接心传,可谓彬彬盛矣,然而宗格物者极诋良知,护良知者复讥格物。要诸姚江、白沙辈,岂好为是说以惊世骇俗哉!夫亦各就人之资禀,以为造诣焉耳,譬若登山然,虽径有纡直险易之不同,而造极登峰,其揆一也,又何必纷纷聚讼为哉!
吾晋自薛文清以复性之学倡於河东,宗其旨者,代不乏人。独先清端,读书敦行,居恆每以孝弟为先,及出而历官四方,廉隅首饬,一以忠君爱民为念,初未见其侈谈理学也,而天子明圣,於考试词臣之顷,特蒙圣谕:“理学无取空言,若于成龙不言理学,而服官至廉,斯即理学之真者。”煌煌睿训,华衮千秋,曷足喻也。
往余年少,蚤涉仕途,不得讲求格致工夫而窥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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