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兵律师”王明勇>>~奇人王大哥(序二)

奇人王大哥(序二)在还不认识王明勇大哥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个奇人。2012年9月,我以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正式入读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因为地方大学入伍研究生需要利用暑假时间提前军训,所以我比王大哥这样的部队生早到校几十天。

游荡在学院研究生公寓大楼,随意翻看新生花名册,我便记住了“王明勇”这个名字。

研究生公寓中唯一的单人单间“豪华”学员宿舍,44岁读博的“大叔”年龄,海军北海舰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的功成名就,这些无不昭示着这位博士同窗的与众不同。

后来,交往渐多,“大叔”成了“大哥”,我也看到了他的更多神奇之处。

一奇,博士爱实践印象中的文科博士大多皓首穷经于象牙塔,偶有乡野调查,却鲜有社会实践和真操实干,而王大哥则让我见识了文科博士的另外一面。

读博期间,他不仅照常履行舰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的职责,坚持奋斗在部队与军人军属涉法维权的第一线,而且先后受聘担任青岛仲裁委员会和西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并担任青岛仲裁委的法律宣讲团成员,以“君子之争,和谐仲裁”理念促使当事各方停止纷争。

他不仅传道授业解惑,倾尽所能培养我、张维武、杨颖琛和陈建孝等末学后辈,为军队法治事业传递薪火,更与众多军中法律同道奔走呼吁,促使“军事法律顾问”成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关键词之一。

他用心写就的《中国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研究》一书,为人津津乐道,为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

他用实践证明,博士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一介书生,而是理论联系实践的实干家。

二奇,不疑处生疑王大哥常说“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他看待问题的思路颇为新奇,往往与常人大相径庭。

读博期间,他曾问过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何谓警察?”当时我绞尽脑汁,试图给出一个新华字典或百度百科式的回答——“国家强制力的执行人员之一”,没想到他却轻松自信地说:“所谓警察,就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

好一个生动形象的解答!说文解字,追根溯源,令人恍然大悟、回味无穷。

事实上,他的许多办案思路,都如同这个解释中的“警之于先、察之于后”,天马行空、不拘一格,但却直击要害、颇具奇效。

正是这种“做学问于不疑处生疑”的思维习惯和独出心裁的思路策略,才让王大哥经典案例层出不穷。

三奇,律师重人情现代社会,律师常常被吐槽“脸厚心黑”,即便如《离婚律师》《律政俏佳人》中的律师,也是理性有余、人情不足,而王大哥则不然。

不提他与多位当事人超越委托代理合同的金钱关系,成为生活中的知交好友;不提对方当事人在输了官司又赔钱之后,反而找上门来,想要与他交朋友;单说一个我亲身见证的,王大哥走访慰问当事人父母的故事。

刘某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收押在山东青岛某看守所,他远在河南南阳的年迈父母多番打探,终于找到王大哥为其辩护。

接案后,王大哥本已厘清案件的前因后果并已提出明确的辩护思路,很好地尽了律师的职责,但又念及刘某十分挂念父母,却身陷囹圄难以尽孝道的无奈,更体恤刘父刘母年高体弱,心系亲子而无力奔走探望的苦衷,特意抽出五一假期前往南阳,替刘某探视双亲,宽慰老人。

之后不久,刘父突发心脏疾病离世。

我想,临终之前能够当面听到代理律师的真诚劝慰,刘父的遗憾应该会少一些吧!四奇,纯真守本心都说社会是大染缸,久历世事、看淡风雨,人心渐渐似铁,再也不会轻易被打动。

拿我自己来讲,看到路边乞丐,大多时候只是轻叹一声,加速走过。

某日与王大哥同行,路遇一乞讨老人,王大哥快步上前,送尽了身上零钱,之后对我语重心长地说了句:“不管是不是职业乞讨,看到老人,能帮就帮吧!”学院有一执勤战士,因站岗放哨与王大哥成为点头之交。

某日,他有一事相求,王大哥二话不说,慷慨解囊,倾其全力相助。

问起来,他只道:“事急不等人,哪能顾得上考虑战士与我熟不熟,会不会还钱呢?”去陕西省蓝田县李家坪小学走访慰问,他眼见学校条件简陋,留守学生贫苦无依,心里不忍,就主动捐资助学,并帮助筹资更换能够通风换气的塑钢门窗,后来又使该贫困山区小学第一次用上了电暖器。

此外,王大哥还与蓝田县九间房镇中心中学的两名家境贫困的留守学生结成帮扶对子。

所谓“做人于有疑处不疑”和“不忘初心”,王大哥践行的就是这个道理吧!五奇,转折华彩多人往往在熟悉的道路、熟悉的领域最有安全感,因而轻易不愿改弦易张。

然而,翻开王大哥的履历,他的人生却屡屡在最华彩处华丽转身。

投身海军后,我逐渐知道了潜艇全训副艇长的光辉闪耀,往前一步就是驾驭水下蛟龙、纵横深海大洋的潜艇艇长,一条可以步步高升的指挥军官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但是他却毅然转身,成为一名军中法律人。

44岁,历经专职律师、主诉检察官、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等多重岗位历练,功成名就,他又断然决定放弃专车、助理等各种优厚待遇,而去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实践与理论交融,为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再添薪火。

现如今,已近知天命之年的王大哥,本可以躺在功劳簿上等待退休,但却毅然选择了二次创业,支援地方法治建设。

少年入伍,王大哥对军营有深厚的感情。

脱下军装,并非不爱部队,而是为了在更广阔的平台帮助更多的百姓化解纠纷、帮其维护权利。

在王大哥即将告别军营之际,我与同学张维武、杨颖琛、陈建孝,以及神交已久的“隔壁学校”(北京大学)高材生何鎏律师一道,借用《中国军法》杂志(2010年,总第103期)宣传报道王大哥的标题《“水兵律师”王明勇》出版该书,既是对王大哥三十年军旅生涯的回顾总结,也是对他作为军中法律人十几年司法实践的素描画像。

期盼更多的人能够通过该书了解王大哥及其为之努力奋斗的事业,也期盼该书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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