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简历
简历我看了玛丽·卡尔的自传《撒谎者俱乐部》很受震动,不仅因为这本书写得强悍,写得漂亮,语言清新自然,更是因为它全——这个女人记得自己早年的一切。我的童年过得古怪又跌宕,我由单亲妈妈抚养成人。
我小时候她老搬家,我不太确定,可觉得她在经济上或者精神上无力再应付我们兄弟俩时,可能偶尔会把我们放出去跟她某个姐妹住上一阵子。
也许她只是在追寻我父亲,父亲当初攒下一大堆账单之后离家跑了,我当时两岁,哥哥戴维四岁。
如果真是这样,那她从来没有成功找到过父亲。
我的妈妈奈丽·露丝·皮尔斯伯里·金是美国最早的妇女解放分子之一,但并非出于自愿。
玛丽·卡尔用几乎毫不间断的大场景把她的童年展现出来。
我的童年却是一片雾色弥漫的风景,零星的记忆片段就像孤零零的树木掩映其间……那种仿佛会一把攫住你,然后把你吃掉的树。
下文就是若干这样的回忆,还有我从自己青少年和年轻时代那些比较连贯的日月里撷取的一些快照。
它更像是一份简历——我试图告诉大家一个作家是如何成长的。
不是说作家是如何造就的;我不认为作家可以造就,不论环境还是个人意志都不能造就一个作家(不过我曾经相信这些东西可以)。
可这仍然是种不寻常的资质;我相信许多人都至少具备一定的写作或者讲故事的天分,这种天分可以得到加强和磨炼。
我如果不相信这点,那么写这么一本书就是浪费时间。
对我来说事情就是这样,只有这样——这是一个断断续续的成长历程,雄心、欲望、运气,还有一点天分,都起到了作用。
别费心揣摩字里行间是否另有深意,不用找什么直线捷径。
这里什么线也没有——只有些快照,多半还对焦不准。
1我最早的记忆是想象自己是其他人——事实上我想象自己是零铃兄弟马戏团里的迷你大力士。
我当时在姨妈艾瑟琳和姨父奥伦位于缅因州德翰姆的家里。
我姨妈记得很清楚,她说我当时两岁半,也许三岁。
我在车库角落里找到一小块水泥板,搬着它慢慢走过车库光滑的水泥地面。
但在我的脑子里,我正身穿一件兽皮背心(很可能是豹皮的),搬着那块水泥板走过舞台。
一条蓝白双色的追光灯照耀着我了不起的步伐。
观众惊诧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们从没见过我这么强壮的孩子。
“他才只有两岁!”有人不可置信地说道。
可我浑然不知马蜂已经在水泥板下面筑起了一个小蜂窝。
其中一只马蜂大约对被迫迁移感到愤怒,飞出来叮了我的耳朵一口。
那种痛精光四射,就像是猛然一口吸进毒气,是我短暂的人生经历中最厉害的痛楚,但几秒钟后新的痛楚纪录就诞生了。
我把水泥板扔到地上,砸到我一只光脚的五个脚趾时,把马蜂蜇的那点痛全忘了。
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去看医生,艾瑟琳姨妈也不记得了(那块水泥板的主人是我姨父奥伦,他二十多年前已经辞世),可姨妈仍然记得我被马蜂叮、脚趾被砸到的事,还记得我的反应。
“斯蒂芬!你那一通号哟!”她说,“你那天嗓门可真叫亮!”2大约一年之后,我和妈妈还有哥哥戴维一起住到威斯康星州的西德皮尔。
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搬到那里。
我母亲的另外一位姐妹凯尔(二战期间她曾经得过WAAC选美冠军),跟她那位爱热闹嗜啤酒的丈夫一起住在威斯康星,我妈妈搬去也许是为了跟他们住近一点。
也许吧,但我不记得曾常见到威尔莫一家,事实上我谁也没见过。
我母亲上班,可我也不记得她做的是什么工作。
我想她也许是在一家面包房打工,可我记得那份工作来得更晚些,是我们搬到康涅狄格州以后的事,那次搬家是为了跟露意丝姨妈和弗莱德姨父近些。
(弗莱德不喝啤酒,也算不上爱热闹;他是位小平头爸爸,很骄傲地开着一部盖着篷的敞篷车,只有上帝知道为什么。
)我们住在威斯康星州期间请过许多保姆。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和戴维太难对付所以才不干的,还是因为另有高就,又或者是因为我母亲对她们要求太高。
我只知道有过好多保姆。
我记得清楚的唯一一个叫尤拉,也许是叫碧欧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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