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第一版序

第一版序九十年代初(也许是在一九九二年,但日子过得顺的人总是很难记清楚时间),我参加了一个主要由作家组成的摇滚乐队。“摇滚余孽”由凯西·卡门·歌德马克创立,她是旧金山一位出版家,也是位音乐家。乐队的首席吉他手是大卫·贝里,贝司手是雷德利·皮尔森,键盘手是芭芭拉·金索尔沃,罗伯特·福尔古姆演奏曼陀林,我负责节奏吉他。

我们还有三位女歌手,人称甜筒三人组,通常由凯西、塔德·巴尔蒂姆斯和谭恩美组成。

当时乐队打算只做次一锤子买卖——我们想在全美书商大会上演出两场,逗大伙乐乐,用三四个钟头的时间重温一番我们虚度的青春岁月,然后就各走各路。

结果不然,我们的乐队一直也没有彻底解散。

我们发现自己都很享受一起演奏,不想退出,再说我们还有特邀萨克斯手和鼓手(我们一开始还有一位音乐领袖,艾尔·库伯,他是我们乐队的中心人物),做出来的音乐听起来还不错。

有人愿意花钱来听我们演奏。

当然票价不会像U2或东大街那么贵,但是照老话说,出个天桥价儿,也许还是有人肯买的。

我们乐队出去巡演,还写了本书(我太太给配的照片,她情绪上来还会给我们伴舞,她经常情绪高涨),直到现在还时不时演一场。

乐队有时候叫“余孽”,有时候叫“雷蒙·波的腿儿”。

乐手来来去去——专栏作家米奇·阿尔本取代了键盘手芭芭拉,艾尔后来没有再跟乐队一起演奏,因为他跟凯西处不来。

可核心人物一直在:凯西、恩美、雷德利、大卫、米奇·阿尔本,还有我……再加上鼓手乔什·凯利和萨克斯手艾拉斯莫·鲍罗。

我们在一起是为了音乐,也是为了互相做伴。

我们互相喜欢,也喜欢有机会能偶尔谈谈我们真正的工作,就是人人都告诉我们不要放弃的那全职工作。

我们是作家,我们从来不问彼此写作的灵感从何而来,我们知道自己不知道。

一天晚上,我们在迈阿密海滨演出之前一起吃中国菜,我问恩美在每次作家讲话之后的问答环节中,有没有什么问题从来没人问起过——你站在一群狂热粉丝读者面前装腔作势,仿佛自己并非凡俗人物时一直没有机会回答的问题。

恩美顿了一下,认真考虑半晌才回答:“从来没人问过语言的问题。

”对于她的话,我怀有深刻的感激之情。

一年以来,也许更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要写一本小书,谈谈写作,却一直压制住这个想法,因为我不信任自己的动机——我为什么想谈写作?我凭什么认为自己有资格谈写作?简单回答就是,一个像我这样卖出了许多小说的人对于写作一定有话说,那些话值得说,但简单的回答并非总是正确。

山德士上校卖出了那么多炸鸡,可我猜大概没几个人想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如果斗胆告诉大家如何写作,自己必须有更站得住脚的理由,而不仅是我的书广受欢迎这么简单的理由。

换句话说,我不想写出一本书,哪怕是这样一本很薄的小书,却落得这么个结果:我感觉自己要么是个文学臭屁王,要么是个先验主义混账。

市场上这种书已经够多了——这种作家也够多了,谢谢,免了。

但恩美说得对:从来没人问起过我们的语言。

他们会问德里罗,问厄普代克,问斯塔隆,可决不会向流行作家提出这样的问题。

可我们这些俗人也在意语言,虽说方式卑微,但我们仍然热切关注写故事的艺术和技巧。

接下来,我会把一切简单明了地写下来,写写我怎么会做了这一行,现在对写作了解多少,我是怎么写的。

这本书关于我的全职工作,关于语言。

这本书献给谭恩美,是她用简单而直率的方式告诉我,我可以写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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