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更新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哪些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个体健康状况的重要工具,旨在帮助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史,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健康观念的转变,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下是关于居民健康档案更新内容的详细阐述。
一、居民基本信息
居民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疗专业人员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为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二、病史记录
病史记录是居民健康档案中的重要内容,包括患者的主治医生对患者的初步诊断、治疗过程和治疗效果的记录。病史记录应详细、准确、客观,以便于医疗专业人员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为后续治疗提供依据。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进行的各项检查,如血液检查、尿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检查结果可以帮助医疗专业人员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四、诊断和治疗建议
诊断是指医疗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的病史、检查结果等,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判断,确定诊断结果。治疗建议是指医疗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提出的治疗方案和建议。这些内容对于患者的健康管理至关重要。
五、预防措施和健康管理计划
预防措施是指针对患者的特定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患病风险。健康管理计划是指针对患者的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运动、睡眠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这些内容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预防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六、随访记录
随访记录是指医疗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信息。随访记录有助于医疗专业人员及时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居民健康档案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病史记录、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建议、预防措施和健康管理计划等。这些内容对于患者的健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生活质量。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健康观念的转变,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也将不断更新和完善,以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什么
健康档案,是记录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生命体征的变化,以及自身所从事过的与健康相关的一切行为与事件的档案。具体的内容主要包括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往病史、诊治情况、家族病史、现病史、体检结果及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等。
中文名
健康档案
核 心
居民个人健康
建立原则
5条
主要特点
5条
简介
居民,指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某 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有一定合法身份 证明的 公民;通过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获取和接受其服务的个体。
健康档案,指居民身心健康(正常的健康状况、 亚健康的疾病预防健康保护促进、非健康的疾病治疗等)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是以、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居民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信息资源。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档案记录方式(problem oriented medical record ,POMR)是1968年由 美国的Weed等首先提出来的,要求医生在 医疗服务中采用以个体健康问题为导向的记录方式。优点是:个体的健康问题简明、重点突出、条理清楚、便于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管理等。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方法。
医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无论是国内或是发达国家。HIS、CIS、GMIS等系统都没有也不可能存在成品,它必须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更新、充实。对比其他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医疗行业信息化有其鲜明的特点。医院的信息管理必须以病人为核心,病人的信息流贯穿整个系统,一切临床业务均要以方便病人为主;医院业务类型繁多,管理复杂,各业务项目之间数据交换频繁;医院信息化还未有一套通用的规范、标准及法律依据,这增加了与院外数据交换的困难,且使得一些应用项目因缺少法律依据而难以开展。本人从事医院信息管理工作多年,在工作中总结了一些经验,现就个人观点在此与各位朋友进行探讨。
那么如何做到以 病人为核心,病人的信息贯穿整个系统业务流或者说以何种方式来实现呢?毫无疑问,必须要建立起病人的电子病历,并以此贯穿整个系统。
病历是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客观地反映疾病病情、检查、诊断、治疗及其转归的全过程,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数据、图表、 影像等资料的有机整合。电子病历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将病人的病历汇集到计算机中,通过计算机获得病历的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规范化的信息,从而提高 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为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提供帮助。电子病历大体上可解释为计算机化的病案系统或称基于计算机的病人记录。在1991年美国医学计算机化委员会指出,计算机化病历是指存在一个系统中的 电子病历,这个系统可支持使用者获得完整、准确的资料;提示和警示医疗人员;给予 临床决策服务;连接管理、书刊目录、临床基础知识以及其它设备。由于电子病历涉及医院的方方面面,具有高度复杂性,不仅指静态病历信息,还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它不是简单的将纸质病历计算机化,它与纸质病历相比也具有更多的优点。
电子病历在病历信息的描述、集成、传递和交换等环节没有找到有效的技术手段,致使电子病历的开发过程非常繁冗、技术难度高,而开发出来的系统的功能单一、普适性差,致使电子病历的总体成本居高不下,短时间内难以大规模应用去 医疗系统内部。从法律角度上考虑,电子病历仅是对患者医疗信息的一份拷贝没有成为一个合法资料,当发生医疗纠纷时难以成为法律依据。从身份识别角度考虑,电子签名的推广也成效甚微,难得保障病人资料不被泄露,以上种种不利因素制约着电子病历的发展。
①逐步完善的原则;
②资料收集前瞻性原则;
③基本项目动态性原则;
④客观性和准确性原则;
⑤保密性原则。
居民,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某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有一定合法身份证明的公民;通过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获取和接受其服务的个体。
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1、全科医疗健康档案在内容上分为3个部分,即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和社区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在全科医疗中应用十分频繁,使用价值也最高。
2、家庭健康档案则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使用的形式不一。
3、社区健康档案在全科医疗服务中没有被给予更多的统一要求,主要用以考核医师对其所在社区的居民健康状况与社区资源状况的了解程度,考查全科医生在病人照顾中的群体观点。
2009年4月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2009年12月3日卫生部公布的《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目标是——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到2009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是由个人基本信息表、健康体检表、接诊记录表、会诊记录表、双向转诊单、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组成的系统化档案记录,是记录有关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化文件,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收集、记录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的重要工具;是社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需求及提供经济、有效、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的重要保证。通过建立个人、家庭和社区健康档案,能够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疾病构成,了解社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为筛选高危人群,开展疾病管理,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奠定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建立完善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并严格管理和有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的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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