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七,祝你生日快乐

刘立田是村里一个失业的年轻人。 他今年25岁,还没有结婚。 两年前,他带着父母辛辛苦苦攒的一万块钱跑了。 两年后,他开着车回到村里,带了一个大肚子叫金华的女人。 一时间,村子里就像是爆炸一般,饭后的话题都围绕着这个暴发户。 三个月后,他的新房子盖好了,第二天,他的妻子也生了孩子。 可爱的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大胖子,大家都叫他明明。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儿子也长大了。 自从刘立天回来后,他就没有像以前那样做自己的工作了。 但奇怪的是,每天晚上,他家门前总有摩托车熄火的声音。 几个小时后,天刚刚亮,摩托车又消失在雾中。
一天早上,村民刘三早早起床,看到刘丽天家门前有血迹。 他不解,偶尔和妻子谈起这件事。 老婆怒道:“你管家,现在有钱了,每天吃一只鸡才怪,难道你以为他们死了?你太逗了。” 刘三没有再说什么!
说起刘立天,在村民眼里,他就是个踩屎的暴发户。 在别人眼里,他每天都活得像个仙女,可是随着儿子长大,他的心却越来越担心。
不知为何,儿子似乎总是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一整天,他都神魂颠倒,说了一些他听不懂的话。 有时候,他会拉着刘丽天的手,开心的大喊:“爸,爸,你看到她在这里,爸,她不理我,爸,她说她要回家!” 这对夫妇并不在意儿子的话。 他们认为他们的儿子病了。 他们带他去看了几次医生,都说是正常的。
直到一个晚上,正是农历七月初一。
七月初一,刘丽天的儿媳正在家里准备晚饭。 她看到儿子跳进屋里,神秘地对金华说:“妈妈,你认识小兰吗?” 马小兰。 "
“你这傻孩子,问这个干什么!妈妈怎么知道马小兰是什么,去洗手,准备吃饭,顺便给你爸打电话。”
“可是她说她认识你!不信你看,她还让我带她回去见你!” 说完,孩子神秘地取出了一块粘在……骨头上的肉!
“啊!这么一块骨头你哪里捡来的?要扔了,脏了。” 金华开始慌了。
“她不脏,她是我的好朋友小兰,你看她多漂亮。” 孩子说话时对着骨头微笑。
这时,刘丽天回来了,媳妇急忙跑到丈夫身边,颤抖着看着儿子,仿佛从来不认识他。
“你在做什么?” 刘丽天不耐烦的拉着她离开。
“看……儿子……儿子的手……牵手……”
“怎么了?”
金华无语。

“爸,你看,我带了我的好朋友小兰来看你,她说她想回家,而且她知道你知道她家在哪里!她还说她一个人害怕,想让我陪她。”
“小兰,什么小兰,在哪里?” 刘立天也觉得不对劲。
“马小兰,我的好朋友。” 明明真的笑了。
“妈……马小兰。” 这个名字他太熟悉了。
“你在哪里找到那块骨头的?” 刘立指着儿子手里的骨头拼命问道。
“我们的花园里,有小兰的家,她太寂寞了,总是吵着要我陪她,吵着要回家。” 没有人注意到,儿子的嘴角微微上扬,那似乎是讽刺,更像是满足。
两个大人的心,此时已经崩溃了。
马小兰,马小兰,这个名字他们自然耳熟能详。 不久前,他们挖了一个洞,把这个不幸的女孩埋在了他们的后院。 同伴把她带过来的时候,她的全身都是血。 她本可以卖个好价钱的。 谁能想到,在送她到他们身边的过程中,摩托车出了事故。 孩子因无法抵抗冲击而死在麻袋里,所以被埋在刘丽天家的后院。 他们之所以如此富有,是因为他们从拐卖儿童中获利。 自然,他家就是一个中转站。
这对夫妇对他们的孩子非常生气,甚至让小男孩发现了墓地。 他们迅速从儿子手中夺过骨头,扇了他几巴掌。 来不及多想,我就赶到了那个地方,把剩下的尸体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火化了他。 这时,儿子也冲了过来,哭着对大人说:“你好,小兰生气了,她说不和我玩了,呜呼,她的生日快到了,我受不了她了。”离开我,她好漂亮。” 大人们怎么会在意这小子说的话,他们都同意儿子玩游戏时不小心挖到了骨头。 至于小兰的名字,儿子那天正好睡的很晚,所以也听到了。 叫那个小女孩马小兰。
一周就要过去了,显然从那天晚上开始就没有再胡说八道了。

这一天,天空下着毛毛细雨,儿媳正在给儿子织毛衣。 儿子突然走到妈妈跟前,神秘兮兮的说道:“妈妈,小兰说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我给她准备一份生日礼物。”
“你这小子,你在说什么?别打扰妈妈,你看,我给你织了一件毛衣。”他端着一件快织完的红色毛衣对儿子说。
“哼,我自己给小蓝准备了生日礼物。”
儿子闷闷不乐地出去了。
又到了晚餐时间,金华做好了饭菜,开始叫儿子和丈夫吃饭。
不知为何,今天她总觉得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明明,丽天,快来吃饭吧,你再不来,我就一个人吃饭了!”
我一边喊着,一边朝楼上儿子的房间走去。 因为今天下雨,虽然是农历七月,但天色却很早就暗了下来。 ,倒坐在地板上。
“哎哟”,
她痛苦的叫道:“你们两个别闹了,快吃晚饭了。” 金华的声音里似乎夹杂着惊慌,大概是因为一个人吧。 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要是正常的话,她儿子一闻到肉味就跑回去,怎么总是说不呢?
“妈~呜~妈……”房间里传来明明的哭声。
“明明,”金华急了。
顾不得疼痛,他三步跑到明明的房间,只见儿子正对着一堆白骨,诡异地冲她笑。
“妈,我们陪小蓝吧!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还说不生我的气了。”
“明明,不要!明明”,金华哭疯了,儿子正对着她,一口啃掉骨头上的腐肉,又放回原来的位置,在他的床上,一片片焦黑的骨头被烈火焚烧的东西摆放得很整齐,有的还残留着烧焦的纸巾。
“妈,你看,我要给小兰送生日礼物。” 明明不知从哪里拿到了一把水果刀,“小兰因为你烧了她的肉而气了半天,我哄她好久才不理我,现在,我就和她分享我的肉。”
水果刀已经割断了明明的手臂,鲜红的血液流了下来,房间里开始响起银铃般的笑声,“嘻嘻,嘻嘻……”
“不,明明”,金华在休息中喊道,“明……明……”,
房间里回荡着绝望的恐慌,夹杂着痛苦而诡异的笑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刘丽天回来了。 凭着直觉,他快速的冲到儿子的房间里,眼前的一切都让他目瞪口呆! 地板上满是黑色和红色的血。 显然,床上躺着一具骷髅。 骨架上覆盖着肉块。 此时,光滑白皙的皮肤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猩红,床边还坐着一具骷髅。 ,除了头部,全身的肉都被割掉了,关节处还残留着一些韧带。 骷髅头上有一本儿童日历,上面清楚地记载着今天是农历七月初七。
直觉地,他看着那双眼睛,一股寒意顺着他的后背掠过。 他分明看到那双异样的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嘴角浮现出一抹天真邪恶的笑容,“嘻嘻嘻嘻……” 银铃般的笑声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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